各二级学院、基础部: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目前在职在编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对于辅导员提出申请者,如目前已兼课,由教务处出具教学任务书,可申报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如没有其他学科教学任务,则申请思政学科,对于行政人员提出申请者,必须目前已经兼课,并由教务处出具教学任务书。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且未成功办理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包含居住证正在办理及已经领取了本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的人员)不得申请。
3.申请人(含师范类专业毕业)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前,已取得教育类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即《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简称“二学一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2014 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有效,具体以考试日期为准)。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此项材料。
4.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标准。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此项材料。
5、2017年9月1日之前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含未办理退休手续或反聘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请工作流程
1.学校于7月1日前提交拟申请人员名册。
①请以部门为单位,在2016年6月20日前填写完成《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汇总表》,并交人事处。
②人事处汇总后在7月1日之前统一将拟申请人员名册上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注:凡学历需要提供学信网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者(具体见申请材料⑤),建议在7月1日前将学历证书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学历证书认证(此项工作需2-3月左右时间)。
2.网上申请环节。申请人于9月1日起至9月10日进行网上申请。
①网上申报的网址为:http://www.shehr.cn (上海市教育人才网),开通时间为9月1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②主页左侧“服务大厅”栏中点击“在线办理”—“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申请, “提交”前网页填写内容可以保存和更改,但是一旦“提交”后将无法再修改,故在提交前请仔细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网上报名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信息或和本人提供证件不符的后果自负。
注:一旦出现注册密码丢失或遗忘,可以根据网上提供的三种途径找回密码,其中本人前去办理,具体地址是:延安西路900号310室,咨询电话:62520027;或由学校人事处填写密码修改申请表,加盖校人事处公章,传真(传真号:62523040)并快递至延安西路900号414室,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③正式提交“教师资格网上信息登记表”后,即可下载打印网上发出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3.递交申请材料,并现场拍照(9月5日 — 9月14日)
根据网上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经人事处审核后由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并现场拍照(拍照时不要穿白色衣服,女士不要穿低领衣服;拍照必须携带身份证;拍照后,请保留拍照回执,便与查询)。(对于申请过高校教师认定并已拍过照片者,若网上报名提交后打印出来的网上申请表上有照片,可在现场递交申请材料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无需再拍照。)
申请材料包括:
⑴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⑵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本市户籍的须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持人才居住证的申请人:由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及高校人事处填写并共同盖章,必须体现出具日期);
⑶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A4纸,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有效期三个月);
注:外地户籍的申请人建议暑期回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⑷ 《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副教授、教授、博士免)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身份证》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上半部分,且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普通话证书遗失要求提供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开具的遗失证明)。
⑸ 户口本信息页或上海市居住证
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仅需复印申请人信息页面,集体户口另需出具由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2013年7月1日前办理的有效本市人才引进A类居住证(2013年7月1日以前办理的居住证,同时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人事局补办),或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并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但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⑹ 学历证书
本科、硕士仅需提供毕业证书,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如毕业证书遗失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A4 纸)。
博士需要提供学位和学历两份材料,如果只有学位,没有学历的,则需要提供硕士学历毕业证(A4纸,2000年之前(含2000年)的博士学位及所有的军队院校博士学位必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在博士学位公示期间,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得申请)。
持2000年以前(含2000年)的学历证书申请,另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只有博士学位,没有学历的,除提供本科或硕士学历认证报告,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证书报告(A4纸)。
持2000年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的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党校、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A4纸),军籍学历者另需提供服役期间就读证明或服役转业证明的复印件(A4纸),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A4纸)。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大使馆开具证明无效(A4纸);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备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在本市的受理地址: 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联系电话:64829191。 学位认证请查阅学信网全国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及申请办法。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上海市认证机构地址: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楼,联系电话:32511311。
⑺三门专业课程合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办公室组织的统一考试。其他省市组织的考试不予认可。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三门合格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副教授、教授、博士免);三门专业课程合格证如遗失要求提供由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办公室开具的遗失证明。(地址:延安西路900号410室,咨询电话:62523048,提前电话确认后再前往办理)
⑻ 本人任教学科的教学任务书
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教学任务书必须说明所有教学任务;时间必须包含2017学年;
凡聘用合同上注明聘用岗位为“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必须体现出是教师岗位)”岗位的,可不提供教学任务书(师资博士后需提供教学任务书),聘用岗位非“教学”、“科研”、“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一律提供教学任务书。
专职辅导员,如没有其他学科教学任务,则申请思政学科。
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书,必须由高校教务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教学任务书必须由教务处开具原始证明,不得申请人自行制作或填写。递交材料后审核期间,不得更改或补交教学任务书。
⑼ 副教授、教授聘用材料
副教授、教授档案内的申报材料(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章)。副教授、教授证明复印件(如副教授、教授证书遗失,或单位没有发证,需由聘用单位开具相应的聘用证明或提交聘用单位正式聘用批文;演员、研究员、主任医师、高级工程师等其余高级职称不等同于副教授、教授,不免三门专业课程考试、普通话及能力测试)
⑽ 聘用合同复印件 (人事代理人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
⑾ 体现单位信息的2017年公积金缴纳证明(需由高校人事处加盖公章)。
4.现场受理环节
申请人网上申请后,可打印“现场受理通知”。申请人本人根据“现场受理通知”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材料准备要求前往受理现场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受理回执。
备注:受理现场无停车位,请申请人不要驾车前往
5.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申请人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
①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指定的时间下载测试证(注意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测试证),并根据测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批次不得更改、调整,考试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参加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及测试证,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10月份)
②根据测试证上指定的时间下载及打印体检表(表上应有统一拍摄的数码照片,才能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并根据体检表上指定的时间及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完成体检的,后果自负)。(11月份)
注意,关于拍胸片的问题,对于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对于已怀孕的,孕早期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材料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处理;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凭验孕证明,可免检胸片;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报教育部审批、制证。(12月—2018年1月)
④申请人自行领证,并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归档材料交至学校人事处归档。(2018年1月)
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