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暨“选优”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一年来,校党委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报告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讲话及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听党的话,跟党走,为思博发展建功立业,扎实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开创学校改革发展新局面,学校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7周年“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进行。凡党组织关系隶属我校党委的各总支、直属支部及组织关系由学校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均可参与本次“选优”评选。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目前仍在岗从事党务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内民主氛围浓厚。党组织书记党性强、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以身作则,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切实发挥表率作用;支委成员分工明确,落实“三大主体责任”到位,恪尽职守,勤奋敬业,具有较好的理论业务水平;班子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上海市委及民办高校党工委有关精神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集体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强。
2、坚持“从严治党”,组织制度健全完善。党的各项组织制度健全完善,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培养发展党员工作质量高,入党材料和日常工作资料管理和报送及时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合理;基层党工作顺畅有序。
3、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员模范作用突出。党员队伍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党员学习努力、工作勤奋、作风优良,整体形象好,在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建设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冲锋在前,勇挑重担。
4、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教育,积极参与学校党组织征文、立项等党建活动,真正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带头学习,做自觉学习的表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注重学习教育改革发展理论及岗位有关新知识;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2、带头争创佳绩,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贯彻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急难重的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爱校荣校护校,在维护校园稳定中积极履行政治责任,敢于担当,积极做化解矛盾工作,成效显著。
3、带头服务师生,做服务群众的表率。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师生群众充分认可、满意度高。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在加强思政教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中有突出表现者,并能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立德树人、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四有”好教师。(如有触范教师师德红线者,一票否决)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
1、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党的决议、决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卓有成效;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熟悉基层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基层党建工作经验,能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师生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在履行党建工作任务中有成效。
3、敢于担当,善于发现解决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深入扎实,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善于及时发现和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受到师生的敬重和信赖;积极履行政治责任,善于化解矛盾,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中敢于担当,成效显著。
三、评选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本次拟评选表彰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9人;优秀党务工作者3人。
(二)逐级评选原则。本次“选优”人选推荐,应严格按照基层党支部酝酿推荐,学校党委“选优”评选工作组联评的工作程序,逐级评选推荐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不经基层党(总支)支部公示的“选优”人选无效。
四、方法步骤
(一)基层评选(5月30日—6月4日)
各基层党支部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开展本(总支)、直属的“选优”人选讨论酝酿、民主推荐工作,并将推荐结果上报校党委,同时,在本单位进行“选优”推荐情况公示。
(二)上报材料(6月7日—6月8日)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应填写相应的审批表格(见附件),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应着重反映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突出表现,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 2000字,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不超过 1500字。
中共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