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基础教学部: 依据沪教委人〔2018〕91号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确保2019年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关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发展目标与定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 二、评聘主体 依据市教委关于教师职务聘任评议权下放,学校承担对教师职务聘任的主体责任的原则,健全评聘机构。从2019年起学校自主开展中级职务的评聘工作,以及高级职务申报人员的思想品德与教学能力的考察评定,学术水平、技术能力和教学能力将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进行评议,评议通过者学校实施聘任。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本校缴纳社保的专职教师。当年度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者不接受申报。党政管理人员兼课的,可申请教师职务评聘,必须按岗位管理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对象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计算到2019年12月31日。非在岗状态或因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三)教师资格证、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2.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的前置条件。 (四)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 ①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职业作风优良。 ②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心和敬业精神,勤奋刻苦、健康向上,工作成效突出。 ③思想政治表现作为任职条件的首要标准,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 讲师、助教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2) 3. 高级职务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3)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1.12月28日前,申报者持经二级学院、相关系、部门负责人签字《教师职务申请评议(审议)表》(附件1):至学校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 2.2020年1月3日前申报者将所填写的表格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人事处(地点A615); 3.2020年1月7日前,经人事处审核后,对申报高级职称的材料提交学校相关考察小组评议; 4.1月20日前由人事处整理后,将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委托评议机构; 5.3月20日前由人事处组织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定)工作。 (二)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③《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一式五份); ④提供论文、教材等材料(原件1套,复印件5套); ⑤评议费预收每人3500元(每套700元,共5套)。 2.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学历申报讲师职称者需提供四门以上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成绩合格复印件);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③《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 ④提供论文、教材等材料(原件1套,复印件1套); ⑤评审费预收每人1000元(每套500元,共2套)。 3. 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教师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③《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助教职称认定表》(一式两份)。 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高级职务以第三方评议结果获得3票基本通过及以上的认定为通过,中、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由学校聘任委员会予以审定,经公示无疑后,进行聘任。并按照学校工资体系兑现相应工资。聘任时间为2020年3月起。 六、其他说明 按照沪教委人〔2018〕91号通知精神,学校已向市教委上报《上海思博职业学院2019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仍在审核中,如学校相关条件及要求,与市教委不一致的,以市教委审核批准意见实施。 人事处 2019年12月22日
附件2:2019年申报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一览表.doc
附件3:2019年申报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关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技术能力评议报送材料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