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沪思院人〔2020〕2号、沪思院人〔202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系列评聘
1.坚持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标准,严格实行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负面清单“一票否决”。
2.学位学历及任职年限,执行沪思院人〔2020〕2号文件规定。
3.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成果,提供材料以近五年为主:
① 教授: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普刊2篇(或副主编以上教材2册或专著)+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2-3项;
② 副教授: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普刊1篇(或副主编以上教材1册或专著)+教育教学标志性成果1-2项;
(①、②项中凡提交国外刊物发表的论文,需提供相关机构全文检索证明)
③ 讲师:公开发表普刊论文1篇+教育教学改革成果1项。所提供论文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对于教育教学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4.助教认定按照沪思院人〔2020〕2号文件执行。
5.辅导员及行政兼课人员申报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职务,需承担专业或公共基础教学课程满一年及以上(不含重修课、综合实践课教学任务),学年内工作量应达到64学时。
6.任职年限及成果均计算至2022年12月底。
7.非教师系列职务转评同等级别教师系列,需在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并承担规定的课堂教学工作任务,按照教师系列职务任职条件申报。转评一年后,可以正常晋升或根据条件提出破格申请。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务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沪思院人〔2020〕3号文件实施。
1.申报范围
专职辅导员,院系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团委、团总支书记以及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申报条件
助教:
(1)硕士学位,具有6个月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能承担带班规定工作量,无严重工作失误,经考核合格后认定;研究生班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而未获得硕士学位,具有1年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能承担带班规定工作量,无严重工作失误,经考核合格后认定;
(2)学士学位或者本科毕业学历,具有2年以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能承担带班规定工作量,无严重工作失误,经考核合格后认定。
讲师及以上职务:按照沪思院人〔2020〕3号文件规定。
3.培训要求
(1)专职辅导员应根据《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实施要求》的规定,完成相应的年度培训任务。
(2)其他应聘人员应在任职以来参加省市级以上教育主管等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1次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
4. 鼓励专职辅导员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后,应视为教师或其它系列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可与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流动。
三、申报程序
(一)高级职务申报程序
1、2023年1月15日前,组织晋升高级职务材料申报。
个人申请:提交《教师职务晋升申请表》(附件2)→二级学院推荐:填写推荐意见→ 申请人填写《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附件3)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附件4)→上报人事处审核﹙电子版﹚。
2、2023年2月15日前,完成《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附件3)及《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附件4)最终版填写,提交纸质版评议表5份、申报表2份,论文等材料原件1套及复印件各1份,发送电子文件包(压缩)(见附件9)+《高校高级职务评审送审材料一览表》(附件6)EXCEL版本至邮箱:sipohrrc@163.com。
3、2023年3月5日前申报材料报送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进行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
(关注:根据市评估院“关于开展2022年上海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级职务聘任评议工作的通知“,申报材料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1月3日前报送)
(二)讲师、助教申报程序
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讲师、助教个人申报。
提交《教师职务晋升申请表》(附件2)→二级学院推荐:填写推荐意见→申报讲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附件4)、认定助教填写《助教职务认定表》(附件5)→上报人事处﹙电子版,纸质版2份﹚;论文等材料原件1套与复印件各1份。
四、评审与聘任
1、由人事处组织校思想品德考察组、教育教学能力考察组对申报者进行评价,整理汇总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2、校学术委员会对高级职务第三方评议结果进行审定,对校内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及讲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校聘委会讨论。
3、校聘委会根据学术委员会评议结果,确定聘任意见,进行公示,无异议,予以聘任。
附件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2:教师职务晋升申请表
附件3: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4: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5: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助教职务认定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6:高校高级职务评审送审材料一览表
附件7:07专家评价意见(空白)
附件8: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
附件9: 电子文件包材料
命名格式:正高/副高+学校全称+一级学科代码+姓名
示例:正高+学校全称+0202+姓名
一级学科代码请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04)填写。
电子文件包含如下内容:
(1)《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表》PDF
(2)《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PDF
(3)成果材料PDF(勿建文件夹)
①成果命名格式
示例:01主送1、02主送2、03主送3、04报送1、05报送2
②主送、报送成果排序应与《登记表》一致。
③主送成果排序应与《评议表》代表作1-3一致。
(4)《评议表》第8、10、12、13、14、15页空白页WORD(见附件,第13-15页眉需填写学校、姓名、拟聘职务,编码无需填写)
(5)《07专家评价意见(空白)》WORD版本。
特此通知!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