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应当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且为高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2023年9月20日之前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含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返聘人员)不可申请。
(2)必须具有上海市统一颁发的《高等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高等教育方法概论》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2020年下半年及以后获得的成绩算作有效成绩),其他省市组织的考试不予认可。
(3)必须具有普通话测试机构颁发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上述三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接申请。
二、申报时间
(1)6月19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按照《2023年高校申请教师资格汇总表》表样(见附件1)填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由所在二级学院(直属系或部门)汇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ipohrrc@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学院或部门+教师资格证申请)。
(2)6月20日,人事处汇总并审核全校教师资格申报信息。学校上报后教师方可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申请)。
(3)9月11日-9月20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并搜索教师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见附件2: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4)9月21日-26日所有个人申报材料交人事处现场审核。
(5)10月底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11月完成体检;12月下旬申请认定工作结束。2024年1月中旬领证。
三、汇总表填写要求
(1)汇总表内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目;
(2)汇总表中,“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不能带有空格。
(3)填写“申请学科”时,凡是有三级学科的,必须选择三级学科;若该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方可选择二级学科,不得选择“其他”学科。(见附件3:2023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
(4)“申请学科”必须正确,“申请学科”名称要求与教学任务书中填写的授课名称相一致。个人网上申报时不得随意更改“申请学科”。
(5)电子版名册中,“学历”填写以下三项之一:①本科;②硕士;③博士(仅有博士学位,没有博士学历的请在表格内说明)。
四、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即日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信息中心,进行学历证书信息核验-新增-输入毕业证书编号、普通话证书信息核验-新增-输入普通话证书编号,点击核验。若核验不通过,请尽快做学历认证,普通话证书若遗失补办原件。
2、准备报名照,照片要求见附件。
3、申请人为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申请思政系列教师资格证不提供教学任务书,辅导员申请非思政学科及行政兼课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证,需提供2023年教学任务书(见附件4),任教学科必须与申请学科相一致。
4、在9月11日前准备公积金缴费证明,末次缴纳时间要求为2023年8月,格式不限,证明上必须清晰显示交金单位和个人姓名,不得带*号屏蔽。(随申办——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截图,放在A4纸打印)
5、检查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在网报时须在有效期内。
6、提交给人事处的纸质材料和原件保持1:1比例,不得缩小和扩大。
7、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若申请人在今年已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但目前流程还在进行中,若有需要请自行决定是否中止,若中止,请自行联系申请机构。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3日
附件2: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意事项-各高校.doc
附件3:2023年高校任教学科目录--根据2023年系统整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