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简要说明
学校已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办法,由宣传处和信息办联合牵头负责;在各部门信息员配合下共同完成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信息主动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努力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2021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结果》看到,我校信息公开被评为“良好单位”,处于得分率80%-89%之间的第一位。
支撑材料:
1.信息公开工作运行办法(含三个附件)
2.市教委公布信息公开评议结果
3.学校信息公开网站